以前在上政策的課的時候,老師常常提到,難的是給服務而不是給錢,
但是由於給錢最容易被看到,也很容易被了解,所以政府一向是給錢了事
很難了解吧!?
常常看到媒體在發掘社會上貧苦的人士,報導出他們貧困的一面,然後社會上的善心人士就源源不絕的來了
某媒體在他們的網站上公告,五日內把善款送到,
感覺上似乎很對,他缺錢,他需要錢,然後就有人給錢,最後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了…
但是,不要忘了老一輩所說的一句話『救急不救窮』
一個家庭會造成窮困絕不是一個報導,三萬、五萬就能解決了
他長期性的問題,不會因為一時的善款而解決,
例如之前媒體有報導投書到麥當勞的那一家而言,他們缺乏的是錢嗎??他們家有兩個工作人力,為何還會缺錢呢?
我們需要再往更深入去探討,父親母親長期的不就業,或無法就業,他們缺的是工作機會,他們缺的是就業輔導,
而不是一時的三萬五萬,或許三萬、五萬能他們過一陣子的好日子,之後呢?會有另外的三萬?五萬嗎??
相同的,由於給錢政策較容易為人所知,所以很多地方政府也傾向於花錢了事,
單就老人送餐這件事好了,台中市和桃園市相比,這兩個我們所謂的明星首長城市,
台中可以花大錢請三大男高音來唱歌,卻只能提供台中老人一日一餐的服務
桃園沒有男高音,卻是能一日兩餐,但這些卻是不為人所知,
所以胡市長和朱縣長的評價相近不遠,
甚至,台中升格成功,而桃園卻功敗垂成…
而這些還都只是有錢城市,苗栗的老人可是連一餐都沒得吃呢!
不是說勸大家不要捐錢,而是希望大家在捐錢的時候捐給平常就是在作服務的單位(例如門諾等…),
或是有計畫性給錢的單位(例如聯合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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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可以捐錢給城邦集團,讓他們買自己商品送給不知是不是需要"生命教材"的偏鄉學童?? 抱歉,從您在486留言連過來,卻不知您想表達什麼 ...
我的文章中並沒有提到城邦,所以我也不知你所指為何, 我主要想要說的是,如果要捐錢,請捐給平常就有在作服務的單位,而不是單純的亂捐給案主,因為有些案主拿到錢並無法作最好的使用(例如街友,他們拿到錢,大部份不是拿去用在食物或是衣物,而是買酒喝掉)。至於城邦你認為他是一個平常就有在作服務的單位嗎?? 以門諾為例,他們平常就有在作山地醫療服務,也就是把醫生、護理師載到山地去作醫療服務,而這些山上的老爺爺奶奶,他們缺的不是錢,而是能到府的服務, 例如我家到醫院走路只要十分鐘,而山上的人他們的醫療可近性並不是如我們,他們要看個醫生,可能要花個一天到兩天的時間,(因為山上大眾交通並不方便,有時候一天只有一班,甚至沒有,需要特地請人載他們下山去,一趟山路可能需要四到六個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