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為公司有面膜在義賣,所以就想po上合購談天版去問一下可不可以po
原文如下:
我是在某個基金會工作,
然後我們公司常常會有人送東西給我們義賣
有時候我會覺得東西很不錯…
例如我買過一條二十五元的真皮皮帶,
和一件一百五的名牌的大衣
一雙五十元的高跟鞋
最近的最新力作是我的美麗日記的紅酒口味,一片賣10元,限期是到2010年
(我自已和家人買了200片)
我想要問的是如果有這種東西 我可以po合購讓大家一起來買嗎?
因為基於法規,我們不能沒有申請就義賣東西…所以……我們不能以義賣名義來賣東西
但我還是很想跟大家分享這些便宜又好的東西
請問這些可以po在合購上嗎?還是可以用情報通知,但不打義賣??
然後就引來了一堆衛道人士,就說
a人士說:
在基金會工作的人會說自己的基金會是公司?
基金會是非營利組織 公司是營利單位 兩者概
念完全不同 要義賣就要申請 不經申請私下賣
帳目怎麼清楚 是什麼基金會這樣處置別人的
捐贈品? 大家只要買便宜都不必去細想了嗎??
不客氣地說 這就叫做貪小便宜
p人士說:
其實我跟樓上的a大想法一樣..:)
j人士說:
什麼基金會是可以這樣處理捐贈品的?這讓我感
到很疑惑?這樣處理,貴機構帳目如何區分?
用捐款的方式嗎?那麼就是由誰訂定?說真的
我很好奇是哪個單位,作風如此自由開放
上兩行是要說「金額由誰訂定」,打錯了~SORRY
之後的我就覺得需要說明清楚,所以就回了另一個文…
關於面膜的事,我有看到推文,
我想再補充的是
原則上我們會義賣的東西,一定是我們要幫助的人用不到的東西,
而且義賣的原因是要將東西換成錢然後去幫助我們需要幫助的人。
至於政府的勸募法規,如果依政府的要求的話,一般靠義賣東西過日子的
基金會是活不下去的,因為他的要求是每一次的義賣都需要申請報備…
您認為我們需要有多少的人力,多少物力去作這些事??
您認為他們會多久以後才能回覆我們?
至於便宜的問題,因為我們的主業不是賣東西,所以我們的社會資源組常常會以較便宜
的價格以求儘速將東西變現,以取得善款,我想買這些東西的人絕對不是貪小便宜
而是希望能幫我們盡速取得善款。關於這點我想謝謝他們。
(我們家也買了一堆我們社福農場所作的臘肉,當然我們臘肉的品質很好是理由之一,
另一個理由是在農場工作的受扶助人也能因工作而賺到一些錢,進而自立。)
如果有機會也歡迎您購買臘肉和他們種的青菜。
至於叫公司,有兩個原因,一個是我以前的確在營利機構上班,叫公司已經習慣了
另一個是因為每次我只要說我在基金會上班,人家就會開始問那你是不是很有愛心之
類的問題……(我不喜歡把工作和那個連上關係…orz),因為我上班公司是有給我薪水的
而不是叫我作義工。
最重要的事,面膜賣完了……
還是一個想問的,就是如果下次有便宜的好東西是不是可以通知呢?
然後a人士又回了
重點是如何知道你們拿來賣獲得的款項是用在
正當應該的地方 這是政府要求義賣必須申請
的原因 妳可以質疑制度的效率 但制度建立本
就有它的目的 基金會要運作不是一味抱怨制
度差 在它沒有改變前還是必須遵守 不如改變
基金會內部效率 而不是搞一些規避的小動作
台灣人真的太習慣抱怨政府抱怨制度
妳這裡呼籲湊合購倒不如馬上去申請
在妳想這些小動作時已經浪費一天了
我回答:
來不及了,我們已經賣完了,難道要等到二十
一天之後再來賣嗎?
我們的效率是半天,而政府要求我們等二十一
天,然後您要們改善基金會的效率????
至於善款善用,那是我們應該作的事,不需政
要求我們就會作了呀,這是我們的『本業』
另一位s人士就說:
o:我想基金會義賣所得應該也會納入捐款管理
o:不至於到不該去的地方 雖然a大的疑慮合理
o:但須體諒國內社福團體處境困難
o:通常空間也不會太大 很難儲存這些捐贈品
o:要快點套現取得善款也是不得已哪
o:我之前在心路做過義工 能夠體諒工作人員
o:其實都是一番好意啦^^
a人士又回:
一個不尊重制度的基金會做不長久 就降
而且很容易造成弊端 或者讓人質疑
而且妳好像不懂我說的善款流向的問題??
我指的是這種未經把關的"義賣"的"可能弊端"
行善的目的難道能合理化所運用的任何手段??
想鑽法律漏洞的人說話竟然這麼振振有辭
這是另一位a人士回的:
我比較好奇樓上有在非營利組織做過事嗎?
你是學理派還是實務派的阿?
講話也不需要這麼重吧~
然後我最喜愛的是這位R人士:
lin:合購個角度就是貪小便宜
最重要的是,雖然浪費了這麼多的板面,但還是沒有得到回答……orz.........
不過也讓我見識到了什麼叫墨守成規, 和人云亦云呢…在還沒搞清楚狀況之下
先罵了再說…
在一個做不久也做了二十年的基金會上班的小職員上…
- Mar 08 Sat 2008 13:05
我的美麗日記之十元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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